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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该发生的悲剧!抱着儿子醉驾 撞树孩子身亡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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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10-18 14:42:50 |只看该作者 |倒序浏览

核心提示: 3岁的儿子吵着要坐车出去玩耍,父亲邓某已喝了不少白酒,却还是决定开车带孩子转转。还特意将儿子夹在自己的两腿之间,“保护孩子的安全”,没想到车撞树,孩子被方向盘顶伤身亡,这名糊涂父亲近日因交通肇事罪被判缓刑


    醉酒驾车撞大树,3岁孩子当场身亡
    平日里,邓某带孩子乘车时,一般都有家人抱着坐在后座,当晚他独自一人抱着孩子上车,他认为孩子喜欢乱动,直接放在后座恐怕不安全,一开始他还想把孩子放在副驾驶座上,但儿子因为兴奋,坐下来也不安稳,于是邓某决定把儿子放在自己的两腿之间。当晚9时许,邓某驾驶车辆行驶至新沂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门前地段时,由于酒后判断不清,操作失误,致使驾驶车辆直接撞到道路北侧树上。轿车损毁严重,车前部出现一个圆形的凹痕。令人唏嘘的是,在巨大的冲击力下,邓某的儿子被直接顶到方向盘上,当时就嘴角流血,呼吸微弱,路人将父子俩送到医院,但是孩子因为内脏损伤严重,不治身亡。经法医鉴定,孩子符合内脏损伤死亡。
    邓某在事故中肋骨骨折,住院治疗,回忆起那一幕惨剧,邓某几乎肝肠寸断,每天都在垂泪懊悔。邓某称,他是因为突然发现前面有行人,又因自己喝酒意识不到车速过快,操作不及才引发惨祸。经警方鉴定证实,当时邓某血液样本中乙醇成分为96.6mg/100ml,已属醉酒驾驶。
    此后,这起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,邓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。
   ■再次提个醒
    驾驶座、副驾座都不能坐孩子
    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邓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,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行驶,引发重大交通事故,致一人死亡,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。鉴于被告人邓某有坦白情节,依法予以从轻处罚,根据被告人邓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,依法对其判处刑罚的同时给予一定的考验期限。抛开酒后驾车不谈,即便邓某在正常行驶条件下,将孩子放在两腿间或者副驾驶座位的做法也是非常危险的。
    徐州交巡警支队的陈警官表示,孩子放在两腿间,头部、颈部正好对着方向盘,即便是刹车、拐弯的动作,都很容易对他们造成伤害。现实生活中,更多家长认为抱着孩子做副驾驶座,或者让孩子系上安全带后独自坐副驾座,就没有什么不妥了,“家长抱孩子时,头部刚好位于成人的胸部位置,如果发生猛烈碰撞,由于惯性,成人的胸部会自然向下挤压,猛烈压迫儿童的头、颈部。另外,如果遇到紧急刹车,手中的儿童也有可能脱手‘飞’出去受伤。孩子系安全带也不能坐副驾,一来驾驶者因照看孩子容易分心,其次成人安全带容易偏移到孩子脖子处,发生交通事故时,很难起到保护作用,孩子很容易从安全带上部被抛出去。”
    陈警官表示,带孩子乘车时,12岁以下的儿童坐在后排才是最安全的,4岁以下的宝宝还需要配备儿童安全座椅,最好有家人陪在孩子身边帮忙照看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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