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上午,在长江路网巾市路口,扬子晚报记者看到一辆按“越野”概念改装的电动车,车上不仅有导航、空调、音响,还有儿童安全座椅等装备,车主自称是一名越野车爱好者,目前在南京高校专攻数学课题研究。据悉,这辆电动车是两年前他花了不到2000元买来的,为给女儿过生日,同时也为防市区堵车,改装了这辆车。 通讯员 徐福庚 扬子晚报记者 范晓林 文/摄 车上装了5层“避震神器” 扬子晚报记者现场看到,不少路人围观这辆改装电动车,这电动车能改装成啥样?车主高先生说,他今年59岁,是个越野爱好者,曾多次参加过专业越野拉力赛,目前在南京一所高校搞数学研究。 两年前女儿出生的时候,他花了近2000元买下一辆普通电动车后,费尽心思投入越野概念的改装技术,光是给车辆行驶中减震,就采用了5层“避震神器”,确保坐在安全车后座椅上的女儿,即便在行驶中也能安睡如床。高先生介绍道,他这辆车是逐步升级改装的,女儿周岁时,车子已变成一辆外观如海豚,性能达到全地形、全天候通过性的全新座驾。 一次充电可行驶80公里 “改装后的车辆时速可达48公里,但我从来不上快车道,只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。”高先生说,他改装电动车的初衷是预防市区堵车,车子采用碟刹,制动效果很好,他从来不上“3道”(机动车道、隧道和高架桥)。据称,他一次充电3到12小时,可以在市区行驶80公里,按照他的出行线路计算,两年来他安全行驶了2.5万公里。 高先生的车子除了儿童安全座椅外,还精心加装了导航、空调和音响等随车设备。他说,女儿3周岁生日时会再买一辆电动车,装上太阳能板,预计的太阳能板大概只有笔记本大小,如果成功的话,别人开车“烧汽油、烧柴油”,他只“烧太阳”,真正达到节能环保“FREE-POWER”的居家交通出行目的。 “查不查”交规没有先例 扬子晚报记者从网上查阅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》其中第71条规定:“非机动车载物,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自行车、电动自行车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,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.5米,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.15米,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,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.3米。”高先生的改装电动车上街有没有被查过呢?对此高先生坦言,有查过的,但一来他从不上快车道,车子也挂电动车车牌,二来他改装的这些“新鲜玩意儿”交规上也没有“先例”,所以“没事儿”。 高先生称,其实从国际上看,交规也随时代在更新,最早的交规主要方便马车通行,如今的交规更注重保护驾驶人、行人的路权和利益,讲究各行其道,确保交通畅行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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